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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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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地點:市生態環境局
申請的時限:
自申請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決定。
輻射安全許可證中活動的種類分為生產、銷售和使用三類;活動的范圍是指輻射工作單位生產、銷售、使用的所有性同位素的類別、總活度和射線裝置的類別、數量。輻射安全許可證分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輻射安全許可證證書的有效期限是5年。
隨著我國衛生事業的蓬勃發展,大量診療設備投入使用,對及時診斷和有效疾病,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起到了巨大促進作用。但如果設備不穩定就可能對受檢者造成不必要的傷害,穩定性檢測是保證設備穩定運行的重要質量控制措施。
1、何為穩定性檢測?
穩定性檢測是為確定診療設備在給定條件下獲得的數值相對于一個初始狀態的變化是否符合控制標準而定期進行的質量控制檢測,是保證影像質量和安全,保障受檢者健康的重要手段,應由機構自身實施或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
個人劑量監測檔案保存期限是多久?
個人劑量監測工作應當由具備資質的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承擔。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審定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組織實施。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審定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執行。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和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安排本單位的放射工作人員接受個人劑量監測,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外照射個人劑量監測周期一般為30天,長不應超過90天;內照射個人劑量監測周期按照有關標準執行;
(二)建立并終生保存個人劑量監測檔案;
(三)允許放射工作人員查閱、復印本人的個人劑量監測檔案。
個人劑量監測檔案應當包括:
(一)常規監測的方法和結果等相關資料;
(二)應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劑量和調查報告等相關資料。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將個人劑量監測結果及時記錄在《放射工作人員證》中。
放射工作人員上崗前須接受培訓
第七條 放射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當接受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方可參加相應的工作。培訓時間不少于4天。
第八條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放射工作人員接受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放射工作人員兩次培訓的時間間隔不超過2年,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天。
第九條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建立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訓檔案。培訓檔案應當包括每次培訓的課程名稱、培訓時間、考試或考核成績等資料。
第十條 放射防護及有關法律知識培訓應當由符合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條件的單位承擔,培訓單位可會同放射工作單位共同制定培訓計劃,并按照培訓計劃和有關規范或標準實施和考核。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將每次培訓的情況及時記錄在《放射工作人員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