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分鐘前 清晨的路邊搭個攤,或者租個地下室,架一口鍋弄點材料,就可以炸油條了。至于這些油條流向哪里,油條品質是否有保障,攤主一概不管,一律不知。
這樣的油條有保障嗎?當然沒有!那對于這種情況該怎么辦呢?除了用法律約束攤主,是否能夠要求賠償?這是一個全新的課題!
近日,溫州洞頭一食藥安全公益訴訟案件落下帷幕,案件中當事人由于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油條而被判刑。經該區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最終當事人自愿以個人財產支付損害賠償金1000元。
你可能沒想到,這個案例創了一個“全省第一”:浙江省首個食藥安全領域實現公益損害賠償真正落地的案例。
知識點:食藥安全領域公益損害
特征
波及較廣,故受害者又具有不確定性,即使受害者提起訴訟尋求救濟也面臨舉證難、索賠難等諸多問題。
經驗亮點
今年來,洞頭區消保委、市場監管、檢察院、法院等部門聯合制定實施《溫州市洞頭區食藥安全領域公益損害賠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推動公益訴訟與食藥安全領域損害賠償制度有效銜接。辦法規定,由人民檢察院根據人民法院判決或訴前和解結果,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造成損害的單位或個人繳納資金,并由消保委負責對賠償資金的收繳、管理。
具體做法
此次損害賠償,洞頭依據上述辦法,設立“賠償資金”賬戶實行專賬管理,將分散的單個受害者集合起來“統一維權”。賠償資金將優先用于保障涉事消費者的賠償權益,若無特定賠償對象或長期未被申領,經多部門同意后,可將賠償資金用于食藥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領域公益項目。讓食品藥品違法者在刑事、行政處罰之外對廣大受害者作出民事賠償,由此彌補私人懲罰性賠償懲罰不力的弊端,更好威懾不法行為。
今年以來,洞頭強化部門協作,構建食藥安全行刑銜接、社會信用長效聯動。截至目前,共查辦食藥安全違法案件45件,移送公安部門刑事案件5件,法院公布典型案例2起,食品安全金融聯合懲戒錄入不良信息47家,全面健全食藥安全社會共治大格局,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日期: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