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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訊 2020年8月3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關于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16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就16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2020年10月20日。
其中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征求意見稿)于2019年12月31日-2020年2月28日國內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406條意見,其中184條采納或部分采納,222條因所提意見依據不充分或不屬于本次修訂任務范疇而不予以采納。相對于上一版的征求意見稿,本次征求意見稿主要變化如下。
(一) 食品中鉛限量
根據反饋意見及相關數據分析結果,起草組充分考慮行業生產實際,相較上一版公開征求意見稿,對馬鈴薯、醬腌菜、蜜餞、藻類及其制品、肉制品等食品中鉛限量值都做出了略放寬的調整。
(二) 食品中鎘限量
根據反饋意見及相關數據分析結果,起草組調整了羊肚菌等食用菌、海蟹及蝦姑、鳳尾魚制品、旗魚制品等食品中鎘限量要求。
(三) 半固態調味品中 3-氯-1,2-丙二醇限量
根據反饋意見,為進一步明確添加酸水解植物蛋白的半固態調味品中 3-氯-1,2-丙二醇限量如何執行的問題,該指標修改為:添加了酸水解植物蛋白的調味品(固態調味品除外)中 3-氯-1,2-丙二醇限量皆為 0.4 mg/kg,添加了酸水解植物蛋白的固態調味品中 3-氯-1,2-丙二醇限量仍為 1.0 mg/kg。
(四) 奶油、無水奶油分類的調整
根據反饋意見,將奶油、無水奶油分類調整至乳及乳制品,但苯并芘限量指標維持不變。
(五) 香辛料油分類的調整
將香辛料油由調味品類別調整至植物油脂類別。伴隨分類調整,香辛料油中鉛限量要求將由 1.5mg/kg改為 0.08mg/kg;將增加總砷 0.1mg/kg 的限量要求,以及苯并[a]芘 10 μg/kg。
(六) 其他修改內容
除以上主要修改內容外,起草組還根據反饋意見,完善了個別食品類別名稱描述以及某些腳注的表達,并且刪除了附錄 A 糙米后的食用米糠注釋、調整了色稻米在標準分類中的層級。
本站提醒廣大食品企業,及時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意見,密切關注標準的制修訂動態,同時也歡迎廣大網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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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關于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16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食標秘發〔2020〕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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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