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分鐘前 近日,經泰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泰州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管理辦法》以市政府令形式公布,成為全省地級市中首個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管理立法。該《辦法》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來,泰州市高度重視食品小作坊監管工作,一戶一檔對全市1138家食品小作坊建立監管檔案、推行正負雙向登記清單、按照年內小作坊食品抽檢率50%以上的目標深入開展常態化監管,并專門建成了海陵區豆制品、靖江市鹵菜制品兩個集中加工區,逐步破解小作坊監管難題,取得初步成效。
在此基礎上,為織密法治保障網絡,泰州市積極推進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立法,前后歷時10個月,最終在全省率先出臺《泰州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對食品集中加工中心的規劃與建設提出明確要求,為入駐的食品小作坊依法生產經營提供保障;規定了食品集中加工中心應當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培訓、統一出廠檢驗、廢棄物統一處理等八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食品集中加工中心主要負責人、專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檢驗人員的職責等內容。
《辦法》規定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日常監督檢查、抽樣檢驗、舉報獎勵和保護等監督管理制度;對食品集中加工中心未建立落實相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的罰則。
日期: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