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鐘前 2020年,四川省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認真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工作部署,會同市場監管和公安等部門,扎實開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切實加強農資監管,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了一批假劣農資違法案件,有力維護了農資市場秩序,切實保障了農民合法權益。現將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一、瀘州市旌洋公司銷售通過審定但不在適宜種植區域內種子案。2020年1月8日,瀘州市農業農村局在辦理其他案件時,發現涉案水稻種子“甬優4949”是從旌洋公司購得。經查驗,該種子審定適宜種植區域不包括瀘州市。依據《四川省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沒收違法所得3025元,處罰款27000元,罰沒款合計30025.00元。
二、犍為縣朱某銷售應當審定而未經審定農作物品種子案。2020年2月18日,犍為縣農業農村局在查辦其他案件時,發現朱某銷售的“科稻3號”水稻種子屬于應當審定而未經審定農作物品種。根據《種子法》及有關規定,沒收“科稻3號”水稻種子20kg,處罰款20000元。
三、資中縣邱某銷售的種子標簽內容不符合規定案。2020年3月27日,資中縣農業農村局在開展種子市場檢查時,發現邱某農資門店經營的遼禾308種子未標注省內引種備案公告文號,標簽內容不符合規定。依據《種子法》及有關規定,處罰款8000元。
四、江油市科富公司經營劣種子案。2020年1月,江油市農業農村局依據監督抽查結果,確認科富公司經營的“西科麥7號”小麥種為不合格產品。根據《種子法》及有關規定,責令其停止經營“西科麥7號”小麥種,沒收違法所得150元,處罰款5000元,罰沒款合計5150元。
五、眉山市東坡區海量公司經營劣獸藥案。2020年1月20日,眉山市東坡區農業農村局依據監督抽查結果和《獸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認定眉山市海量公司銷售的獸藥產品“恩諾沙星可溶性粉”(批號2018121701)為劣獸藥。根據《獸藥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沒收當事人未銷售的涉案獸藥28袋;沒收違法所得350元,并處貨值金額2倍罰款4000元,罰沒款合計4350元。
六、自貢市沿灘區陳某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經營農藥案。2020年4月22日,自貢市農業農村局和自貢市沿灘區農業農村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發現陳某農資門店未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根據《農藥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沒收涉案農藥共23個品種、922包(瓶)、47.15公斤,沒收違法所得100元,處罰款8000元,罰沒款合計8100元。
七、劍閣縣查處農稼樂農資門店經營劣質農藥案。2020年3月24日,劍閣縣農業農村局開展執法檢查,發現農稼樂農資門店經營的標稱江蘇長青農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生產日期為2017/03/04,登記證號為PD20141300的“稻瘟酰胺”農藥已經超過農藥質量保證期。根據《農藥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沒收劣質農藥“稻瘟酰胺”28瓶,并處罰款2000.00元。
日期: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