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鐘前 2020年09月09日,棲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棲霞市煙開超市經營的豇豆進行了日常監督抽檢。經山東魯健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檢驗,氧樂果不符合要求,檢驗結果不合格。2020年10月19日,棲霞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棲霞市煙開超市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棲霞市煙開超市存在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豇豆的行為。該公司的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2021年2月4日,棲霞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如下處罰決定:
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貳元捌角整(¥2.80元);
2.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00元)。
上述1、2項罰沒款合計人民幣伍仟零貳元捌角整(¥5002.80元)。
日期:202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