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分鐘前 為加強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后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提升市場銷售環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確保快檢不合格核查處置中產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處罰到位、整改落實到位,宣城市市場監管局把好“三關”,深入開展快檢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核查處置工作。
一是突出“進貨查驗”,倒逼責任落實。督促食用農產品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對快檢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時認真核查來源信息。對有明確來源地、供貨者信息的快檢不合格食用農產品,及時進行通報并追溯上游責任。對每季度3次及以上快檢不合格的銷售者,市場開辦者按照雙方協議采取罰款、降低信用、暫停經營或者清除出市場的處理措施,倒逼銷售者重視質量安全,自覺落實主體責任。
二是突出“靶向監督”,強化重點覆蓋。對快檢發現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經營戶,一周內對該經營戶同一品種再次進行快檢,沒有同一品種選擇其他高風險品種。對連續兩次快檢不合格的經營戶,第一時間上報并及時安排監督抽檢。各縣(市、區)局根據上月快檢不合格信息結合食用農產品年度監督抽檢計劃,重點覆蓋快檢不合格經營戶和不合格食用農產品。
三是突出“規范處置”,完善閉環管理。食用農產品經快檢發現為不合格后,市場開辦者當即要求經營者停止銷售,并向轄區市場監管所報告,市場監管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同時在市場監管所檢驗室進行再次檢測。對于檢測結果表明食用農產品可能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責令經營者暫停銷售,確定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應下架退市、監督銷毀,并做好全程記錄及圖片保存等歸檔工作。
日期:202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