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鐘前 5月25日,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在全市開展固體飲料等食品專項整治的通知》,決定從即日起到10月底,在全市組織開展固體飲料、壓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食品市場生產經營秩序,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此次專項整治的對象是全市所有固體飲料食品生產企業,企業名稱中含有“生物”“科技”“醫藥”“營養”等字樣的飲料、糖果、果凍、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餞、水果制品、水產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產者及委托生產者,以及母嬰店、醫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銷售單位、相關食品生產者直銷網點、線上銷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體的“保健”類店鋪等食品經營者。
重點整治四項內容,一是未經許可或超出許可范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二是生產經營未按規定注冊備案的特殊食品、生產經營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質、藥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三是食品標簽、說明書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廣告、會議、講座、健康咨詢在內的任何方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四是利用網絡、會議營銷、電話營銷、直銷等方式違法營銷食品,將普通食品與特殊食品進行混放銷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銷售等違規銷售行為。
專項行動要求各縣(市)區、開發區市場監管部門督促轄區食品生產經營者在7月31日前完成自查,并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整改到位,自8月31日至10月31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利用3個月時間進行集中整治,并進行抽檢監測,對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加大處罰力度,落實“處罰到人”;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日期:2020-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