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許可證
壓力管道安裝改造維修特種設備許可證:
特種設備許可中制造與設計人員共享疑問
問題:《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則》第2.2.4.1(1)同一申請單位申請不同許可項目的,本規則附件B至附件L規定的相應許可條件允許共享,此條款與C2.1.1.2 制造單位應當配備產品制造所需的技術人員。制造單位同時設計本單位制造的壓力容器的,應當具備本附件C1.2條規定的人員條件要求,并且專職設計人員總數一般不少于5人,有以下疑問:
我公司是D級壓力容器制造許可單位,同時又具備D1,D2壓力容器設計許可,問是:制造體系中體系人員能否擔任設計體系中的設計、校核、審核人員?
答復:人員是否可以兼任其他工作,由公司的質保體系進行規定。
特種設備許可證
壓力管道安裝改造維修特種設備許可證:
制造企業產權變更
問題:總局領導您好!我市某鍋爐壓力容器制造企業發生產權變更,準備將原鍋爐壓力容器制造資源條件轉到新注冊的公司,新公司資源條件及制造地址未發生任何變化,原公司保留,不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制造。這種情況在新的許可規則中沒有說明。請問:這種許可證變更如何走流程?需要重新進行取證評審嗎?謝謝!
答復:如果新公司和原公司存在股權關系,可以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準許變更。
特種設備許可證
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許可證填寫說明
1.樣式中,“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為只印制“移動式壓力容器”或者“氣瓶”。
2.設備品種,按照申請單位具體的充裝對象分別填寫“鐵路罐車”“汽車罐車”“長管拖車”“罐式集裝箱”“管束式集裝箱”“氣瓶”。
3.充裝介質類別,分別填寫“壓縮氣體”“高(低)壓液化氣體”“冷凍液化氣體”“液體”“溶解氣體”“混合氣體”。
4.充裝介質名稱,填寫申請充裝的所有介質。
5.應當在備注中注明設備品種、充裝介質所對應的充裝地址序號。
6.樣式的字體、顏色、規格等,同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